兰普森看着自己刚取下来的牙,又看看桑宁手里的牙,沉默了半晌幽幽道,“我以为都有用。”
桑宁想笑,但看着他委屈巴巴的表情,她憋着笑道,“其实你要认识好的设计师这些牙带回去也行。”
“有道理,取都取了,就都带回去好了。”
说着,他继续忙活起来,而桑宁,则是拎了一头狼出来开始剥皮。
观众,“···”
继取牙齿后又开始剥皮,等下不会狼肉也舍不得放弃的一起带走吧?
只能说观众的担心是多余的,桑宁没打算要狼肉,至于原因很简单,狼肉难吃。
不是一般的难吃,肉质粗糙就不说了,还有股挥之不去的味道。
急缺食物的情况下,桑宁是舍不得放弃这么多肉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她不缺食物,所以,只想要狼皮和狼牙的她,在剥了四张最完整的狼皮简单处理了一下便将狼皮卷起来放进背篓里后,就招呼兰普森离开。
兰普森问了桑宁要狼皮干什么,得知她想留个纪念也没说什么,还帮了把手。
听闻她要走,他指着狼尸道,“肉呢?不要了?”
“不要,这肉不好吃。”
“怎么个不好吃法?”
“···我不知道。”
其实知道,但这话不能说,“古籍上记载的狼肉不好吃。”
然而兰普森想尝尝,他说,“我想带一头走。”
“可以。”
桑宁无所谓,她不吃狼肉,却也不会阻止兰普森吃,他高兴就好。
于是,兰普森便兴高采烈的带上了一头还没剥皮的狼。
“我还没吃过狼肉,不知道什么味道。”
“我也不知道。”
“要不等我们把亚历克斯解决掉后,弄点狼肉吃吃?”
“谁做?你不会是指望我做吧?”
“我付钱。”
“你现在没钱!”
“我可以等节目结束后转给你。”
“多少钱?”
“按照我们那边的水平,请个知名餐厅大厨上家里做顿饭是十万块,你手艺比那些厨师好,我也不说多的,你看十五万如何?”
桑宁计算了一下十五万可以购买多少营养液后,果断点头,“成交。”
做顿狼肉赚十五万,这交易对她来说不是一般的划算,而是非常的划算。
别说人穷志短,就算她不穷,她也舍不得放弃这十五万。
毕竟,钱难赚,屎难吃,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