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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与县令称兄道弟(求收藏)(1 / 3)

县令屏退左右,压低声音。

“我在清河县,庄园一切吾不管。”

武大力:“吾收流民为庄丁亦不管。”

县令沉思半刻。

“庄主自行造册,报于县上即可,若有作奸犯科,杀人放火之流误被庄主收流,亦可做察查不严究责。此罪不大,罚些银两即可。”

武大力:“县令因何认为我会收留这些亡命之徒?”

县令:“武大词人须寻墙牢之庄,本人寻思你银钱无数。定收亡命之徒为你守家财也!”

武大力:“县令大人果然明察秋毫,不过,亡命之徒不可托付,吾想收忠心讲义气之英雄。”

县令:“这种人可遇不可求。”

武大力点头。

俩人当即拍板,先去看庄园。

两辆马车驶出县衙大门,直奔东门。

东门外二里,官道旁,挡着一排疏林,转过去是一所大庄院。四周院墙很高,约丈二,墙外清一色大枣树。约有几百棵。

俩辆马车停在没有字号的大门前。

大门出来一个壮汉,向县令行礼,为县令打开车帘。

县令下了马车,令其退下。

武大力和潘金莲下了马车,稍站于县令后。

武族壮汉将马车拴好,同守庄大汉一起聊天。

县令带武大郎夫妻进了庄院。

庄院确实很大,各种配套设施齐全。有打麦场,贮藏楼,马厩,鸡鸭狗舍。

一处泉眼形成一个大水池。水池朝外潺潺流水,估计可够几千人生活用水。

武大力看得仔细,庄墙全是巨石堆砌而成,墙上刷着桐油,光滑不可攀。

庄园四角为亭楼,可安岗哨。

正屋二层雕龙画凤,青砖琉璃瓦。两边各有丫鬟使女住宿。

潘金莲一间房一间房检查,激动不能语。

武大力登上左后哨楼,瞭望庄外。

庄子后面是空旷田野,田野上稀落五六户人家。

过了田野是连绵起伏山丘,一眼望不到尽头,山上树木茂盛。

左边是大清河,右边也是田野。

“县太爷,附近所有地皮都有主吗?”

县令:“大半是我亲戚家的,全卖你,加二千两白银即可。”

武大郎:“我买来全改成庄园要什么手续?”

县令:“多花五百两,本县给你搞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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