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斯塔克将目光放在了显微镜上,一旁的康纳斯也在这时解释道。
但话还没说出口,就被斯塔克的一声惊讶打断:“这似乎是癌细胞?!”
“您知道它?”康纳斯神情惊讶,米利坚官方将斯塔克称之为科技天才,机械天才。
正是因为其带领的团队制造出来的武器让全球都极为咋舌。
但米利坚的官方却从来没有说过,原来斯塔克还是一位懂得生物学的人。
“嗯…学过一段时间!对这个东西有点兴趣!”斯塔克头也没抬的回道。
他可不会告诉康纳斯,自己学习生物学的很大原因,正是那一日孟修那强悍的肉体,强大的实力,让他这辈子都无法忘记了。
甚至他自己也想变得如此强大,虽然有些不可能,但至少也应该拥有超出常人的能力吧。
因为如果自己的身体得到强化之后,那岂不是就可以不用在乎那射入了自己胸口之中的武器碎片了吗?
而孟修在回来之后连庆祝都没有庆祝,便急急忙忙的来到了纽约,找到了一位生物学的博士,并资助了他研究断肢重生的技术。
而断肢重生的技术明显也同样可以用于自己的身体。
想通之后的斯塔克明白了,原来修这个家伙从回来之后,便已经开始为自己的伤势寻找办法了。
只是和自己寻找新元素替代钯元素不同的是,修那家伙想的是直接从自己的身体入手。
不得不说,确实挺疯狂的。
但,这确实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孟修并不知道,自己只是脑中突然有了这个想法并实施了下来,根本就不知道后续会发生什么。
但却影响了如今的斯塔克。
只是让斯塔克没有想到的是,这只是寻常的癌细胞,为何康纳斯也好,还是那个看起来像是助手一样的人会如此惊讶呢?
似乎是看出了斯塔克此时的想法。
康纳斯在一旁连忙解释道:“斯塔克先生先不急,继续看吧!”
闻言的斯塔克这才继续将目光投向了那显微镜中的画面。
下一刻,斯塔克便陡然瞪大了双眼。
因为他看见了在疯狂复制的癌细胞被突然袭来的另一种强大的细胞吞噬了。
而且还速度极快的消化干净了。
“什么…”斯塔克喃喃了一句,神情之中满是骇然。
癌症为什么会被称之为绝症,正是因为那拥有恐怖繁殖能力的癌细胞,以及能够破坏正常的细胞组织让整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