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许可以误导他们,让炮弹落到自己人头上?”
机器旁边放着一张小纸条,庄臣将其扬在手里。
纸条上写着炮兵指令暗码,看笔迹是刚写下不久的。
看来阿拉萨德很没有安全感,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换一次坐标。
普莱斯点头:“带上,这东西只能用最多两次,用多了敌人会发现不对劲。”
这时,盖茨从楼上下来。
“检查完毕,确认清空。”
“他的人把房主一家子全给杀了。太惨了。”
普莱斯面无表情:“下一栋。”
之后按照同样的方法,四人快速清空了山坡底下的五栋楼房。
行动快速毫不拖泥带水,让屏幕后看直播的军队大佬们也连连点头。
庄臣的反应很灵敏,简直灵敏到有点诡异。
他带着一长一短两把匕首。
短匕首一般是和手枪一同使用的。
右手举枪,左手反握匕首架在胸前支撑右手。
遇到敌人时,先匕首刺出直突喉咙,得着后再一枪补枪彻底击毙。
尤其是刚刚。
庄臣摸入第四栋房子时,地下室里有两个敌人正在往楼下抛尸体。
庄臣见状,先挥手甩出匕首刺中一人眉心。
手里还抓着死人脖领子的敌人来不及掏枪。
紧接着,庄臣快速突进两步,贴到敌人脸上,用胸前的长刀反手给后腰上来了一刀。
说来复杂,但这一切只发生在两秒内。
有枪不开,还快准狠的手刃敌人。
这恰恰印证了庄臣对自己身法的自信。
大佬们看着,连连啧声。
用枪远距离击毙,和贴到脸上手刃敌人完全是两码事。
这种战斗太考验战斗人员的心理素质了。
一般的大头兵在第一次直面敌人时,肯定会紧张会懵逼,甚至会忘了自己手上有枪。
这是为什么部队会一天到晚训练近身格斗的原因。
恰恰是知道人肯定会在第一次遇到问题时大脑宕机愣神。
所以才要拼命训练,给身体培养肌肉反应,让脑子都来不及想,身子就自己打出去。
“看!”
一个大佬起身指着屏幕,让其他人别分神快看。
屏幕后,庄臣在解决两名敌人时,地下室楼梯有人骂骂咧咧的走下来。
那头的庄臣没有丝毫犹豫,转身抬手就是一枪,甚至都没看到他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