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十两银子,也不会影响到声誉。
之前的欠饷是太子爷给补上的,如今护驾至南都,皇帝给的相对少一些,他们顺势从奸商身上刮些油水无可厚非。
有的奸商心眼活泛,只要此番皇帝是动真格的了,便给每名士兵十两银子,送给带队的军官上百两之多,以此来降低自己应缴税款的总额。
拿人手短,收了好处之后,厂卫与勇卫营的带队军官便会网开一面,一般会来事的商贾都会享受应缴一万两税银的最低额度。
倾家荡产也交不上一万两不要紧,家主带着银子和货品去衙门打欠条,那边全天恭候商贾们“大驾光临”。
崇祯皇帝的目标是在南、杭、苏、扬四城,每城收税一百万两银子。
按照总额六百万两银子计算,余下二百万两差额,便可从各地征收了。
如此一来,实现既定目标便很有把握了,否则还是遥不可及,明后年都指望不上。
但这也只是吓唬一下,崇祯也不是当初那个对外界事情一无所知的皇帝了。
至少知晓卖包子的和开酒楼的不可相提并论,抓进来之后,须对商贾身份与家产仔细甄别,之后签订欠条,开出收据。
像卖包子的,打个一百两银子的欠条便足矣。
换作是粮商,先要知晓其家中有多少人,亲属几何,家丁、仆役、学徒、帮工等几何。
然后再参考其出具的房契、地契、明暗两本账,综合考量之后,再行制定其应缴税总额。
一般来说,有雇工、有房地、有铺面、有家财的商贾,应缴税款没有低于一万两银子的。
越是有名的商贾,应缴的税款总额就越高。
人怕出名,猪怕壮!
很不凑巧,著名的奸商这两样都占到了!
鉴于某孝子在北都的成功范例,崇祯吩咐给厂卫与勇卫营的头一项任务便是必须找到两本账。
找不到的话,带队之人要被训诫、降级、去职,甚至被下狱。被稽查之商贾,视具体情况,最严重的,主犯会被磔示!
只要找到两本账,奸商所作出的任何辩解都是苍白无力的,若有得力人证为辅,那便算是铁证如山,决计无法翻案了。
真找不到也不要紧,总能从其上下游的商贾家中搜出账本,不至于这一串商贾的账本都不翼而飞。
出现这种情况,便说明有人通风报信,甚至刻意帮助商贾销毁,那便要好好审一审这种吃里扒外的混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