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書乎?因稍正其訛舛,刊之學宮,且以出處之大方,識于卷末,庶觀者有所考焉。
嘉泰三年癸亥正月朔旦,孫從政郎沅州學教授燾謹書。
四
歲在壬子,予守沅,蒞政之暇,遍觀學宮所有書籍。一見《溪詩話》,與其他所集旨趣不同,蓋黃令君所援引諸家之詩,悉指少陵為歸宿地。雖于去取間默寓其不得時以行志之憤,然議論皆本于愛君憂國,事親敬長,一掃騷人絺章繪句之習。其于名教,豈小補哉?孔子曰:「《詩》可以怨」,「邇之事父,遠之事君」,《溪》其有見于此乎?沅本字小而訛,予司臬鄉部,公餘略加訂正,而鋟諸梓,非惟可以便覽,亦使此集之傳益廣云。
咸淳己巳立秋日,澧陽聶棠識。
五
《溪詩話》十卷,宋黃徹常明撰。《書錄解題》謂是莆田人,而《八閩通志》則云邵武人,舉紹興十五年進士,殆家本莆田而占籍於邵武者也。編中持論,多本少陵。自言官辰、沅逾年。顧志州郡官師者,不載姓氏,集亦失傳。其送弟詩句云:「就舍勿令人避席,過江莫與馬同船。」語淺情真,不失風雅之旨矣。
康熙戊子三月,小長蘆朱彝尊識於曝書亭。
六
吾家詩學,肇自莆陽監察公昆弟,厥後文節為江西鼻祖,而閩中一派,流衍特長,論者以晚唐體目之。不知宗法有本,厚人倫,維風教,常明公《溪詩話》具在,可攷而知也。模自壬午入閩,得拜族尊莘田先生。先生官四會令,罷歸家居,蕭然環堵,焚香著書,不特文章媲美前人,氣節尤與常明公符合,益信君子之澤,未有艾焉。新安鮑君以文,近有叢書之刻,模因檢所藏曝書亭舊鈔,亟請開雕。以文復購善本,校其訛脫,詳載前後序跋,又皆竹垞先生當日所未見,而常明公之生平功績,於以燦然。發潛闡幽,以文高誼,感不朽矣。
乾隆丙申陽月,無雙後裔黃模敬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