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潘伟中早早地起了床,给自己的想法准备好了牛奶和面包当着早餐。
随后叫醒谁在隔壁的赵麦麦,赶紧起来。
因为今天潘伟中打算开车带着赵麦麦去一趟自己的老家。
在那里把赵麦麦的结婚介绍信给开具好。
这样,一来,可以避免再出现像凌晨轧钢厂保卫科的事情出现。
二嘛,就是想早早地把赵麦麦娶进自己的家里。
在这四九城如此寒冷的冬天里,有个人抱着那总比一个人睡在冰冷的被窝里强得多,不是吗?
再说了,赵麦麦的模样,那可是清秀可人啊!
谁不想把她娶进家门呢?
等到赵麦麦吃好早餐,洗漱完毕,两人一起走出了家门。
院子里的那些住户们看着赵麦麦身上穿着的白色羽绒服,以及深黑色的牛仔裤时,都露出了惊艳的眼神。
“张家的,快看,那不是赵麦麦吗?怎么现在看上去像是天上的仙女啊!”
“是啊!她这身衣服看上去太漂亮了。”
“嗯!嗯!以前怎么没有发现赵麦麦这么漂亮呢?”
这不是废话吗?
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
这个时代的衣服,不是黄绿色的就是深蓝色的,那些颜色简直是土的不能再土。
后世随便一件素色的衣服都能完爆现在的服装。
就更不要说,这种新款能够体现出赵麦麦清纯形象的羽绒服了。
听着住户们的议论声,赵麦麦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下头。
“怕什么?媳妇,你就应该抬起头来走路!”潘伟中在在明明德身边轻声说道,“他们是在羡慕你呢!”
赵麦麦听到潘伟中的话,心里不自觉的涌起欣喜之情。
无形中给她了足够的勇气。
赵麦麦在潘伟中不断地鼓励中,渐渐抬起了头,挽着潘伟中的胳膊,朝着四合院外走去。
刚刚走出家门的秦淮茹,看着赵麦麦那一身在她眼中价值不菲的衣服。
心里不免涌出一种难言的滋味。
她自信自己的外在条件不比赵麦麦差在哪里。
可是为什么潘伟中这一回来,就给赵麦麦带来了如此多的改变。
如果那些衣服穿在她秦淮茹的身上,一定会比赵麦麦更加的好看,更加的具有女人味。
看着手挽手,走出四合院的赵麦麦和潘伟中俩人。
秦淮茹的心中,一股嫉妒心在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