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走于上层之间以获得雇佣。
当佣兵的人在森林省内不算多——不管怎么说这个省算是比较富裕的,一般农夫起码能混个半饱,所以卖命当佣兵就不是什么好选择了。而至于远途而来这里报名当佣兵?这个年代的人可没有那么生猛。长途旅行是一件要人命的事情。而且如果想当的话在本地就能当——再不济也能当一个佣兵的副业,土匪。不过话是这么说。周仲谋看来来往往于集会所的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好人的家伙也有个十几号人,他一口喝光酒,直接就牵着马走了过去。
自带马匹的佣兵不多,所以这也是个巨大的筹码。而当周仲谋抽出自己的武器的时候,很多围观的佣兵都吸了口冷气:“花纹钢的双手大剑.......”这样的感叹声在这群也算是老手的家伙中响起,而看着周仲谋抽剑的动作,很多老手就明白眼前的这个穿着半身锁子甲披着斗篷的男人绝对不好惹。周仲谋现在的样子是身高一米八五的男人,在外面那群营养不良的农夫跟小市民面前算是高大的壮汉,但是在那些营养良好的贵族或者从小食用足够肉类的佣兵世家中的家伙之中,也就算得上是高大男人而已。现在这个一米八五的男人很轻松很随意地将全长一米四五的双手大剑单手给挽了个花,这种控制的腕力已经能让佣兵中的老手知道这个男子的力气与技巧都是非常出色的。
不过测试还是需要的,这决定了这些佣兵团愿意出多少雇佣费。不过跟小说里不一样,不会有一个什么大剑师之类的来对打测试,而是搬出了几根原木,让周仲谋用自己的大剑将它们砍开。“也对,战场上就是要看刚正面。什么奇技淫巧都是渣渣!”周仲谋笑了一笑,双手握住剑柄,跨前一步。一步踏下的同时,扭腰带动手臂,力量从大地上起来,一路沿着腿与腰到达手臂,大剑划出了一道完美的弧面,然后前方并排的三根原木同时被切开——这可没有什么纹丝不动的特效,上半截的原木直接就滑落了下来。切口十分平滑,周仲谋收剑之后自己看了看切面,感叹了一句:“我现在已经如此之**.....”不过这个是用汉语说的,其他人听不懂。
作为佣兵之中需要技巧与勇气的双手剑士,他们的雇佣费是最高的之一——因为很多情况下他们就是击破对方战阵的锋刃,尤其是面对对方的长枪阵的时候。佣兵们不是国家军团,他们几乎养不起所谓的全身具装甲骑的骑士重骑兵,所以起到了重骑兵的突击作用的是双手剑士——这一点在国家军队中也有反应,双手剑士在国家军团里同样列名在枪兵与剑盾兵之上,与骑兵并列,仅次于重装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