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能力都不俗,但难免曹操会有类似的想法。
这也是很多人想要旁观的原因。
但是...
有时候旁观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而是一项技术活,你想要旁观,但不知道你后面的人同不同意。
最后,旁观者能够真正旁观的,实在不多,若是曹操一心要拖人下水,没人可以成为旁观者。
当然,这些都是男人们的世界。
男人们的世界尔虞我诈,勾心斗角,而邺城之中,女人们的世界,却是另外一幅模样的。
汉末魏初,到后面的西晋,乃至魏晋南北朝,总得来说,女子地位都是低于男子的,而且是低很多很多。
但是比较与其他时代,在这个时代,女子的地位要稍微高一些。
至于原因那自然是乱世之中求变,所以在这个时代,女子的地位比之前要稍微高一些。
这一点,连坐之邢就可以体现出女子地位的变化。
三国时期除了最末的几年以外,女子是要连坐本家和夫家两家的。
本身女子命运就不掌握在自己手里,结果被连坐的可能还是男子的两倍。
不过在后来,刑法发生改变,女子从“婴戮於二门”到“在室之女,可从父母之刑,既醮之妇,使从夫家之戮”,可以说是大大的提高了地位的。
当然,这只是对那些世家女而言的,对那些有地位的女子而言的,就如同像是郭女王,辛宪英这样的人。
像是普通女子,其实与货物没有两样。
明帝纪注引魏略:
(明帝)又录夺士女前已嫁为吏民妻者,还以配士,既听以生口自赎,又简选其有姿色者内之掖庭,.....诸士女嫁非士者,一切录夺,以配战士....又诏书听得以生口年纪、颜色与妻相当者自代,故富者则倾家尽产,贫者举假贷贳,贵买生口以赎其妻;县官以配士为名而实内之掖庭,其丑恶者乃出与士。得妇者未必有欢心,而失妻者必有忧色,或穷或愁,皆不得志。
什么意思呢?
翻译过来便是明帝下诏一切军户出身的女子已经嫁给非军户人家的,“一切录夺”,强行离婚分配给战士做妻子,后来又准许让这些被迫离婚的家庭用年纪、美貌程度与那个军户出身的妻子差不多的女性来代替她嫁给军户。
县官拣选这些女子中漂亮的,送往掖庭以讨好曹睿,长相丑陋的才真的去配战士。
这项政策的槽点太多,就算是当事人都吐不过来。
这些军户出身的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