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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地下城的英雄路克(5 / 24)

奥塔。

两者之间的差距就已经不用多说什么了。

诞生英雄的希望愈加渺茫,现世的生灵,似乎真的在逐渐失去自己创造奇迹的可能性。

众神已经记不清,现世有多久没有诞生天生强大的英雄了。

但现在,共享能力以后,没有得到任何恩惠开发,却轻松击败Lv.5级别冒险者的路克。

无疑成了众神眼中,现世当中初出茅庐的英雄!

这种大新闻,怎么可能不让众神为之疯狂。

他们渴望英雄到快要发疯了。

要不是自家“孩子”的实力,还不如芙里尼·贾米尔,他们怕不是早就派人去把路克给抢过来了。

洛基眷族和芙蕾雅眷族,更是第一时间派人邀请路克加入。

作为十几年前将宙斯眷族,赫拉眷族驱逐出欧拉丽的两大眷族,没有谁不比他们更加清楚“英雄”的存在究竟有多么恐怖。

说句难听点的,他们当年能够将宙斯眷族与赫拉眷族驱逐,不是因为他们的实力强大,只是运气好而已。

完全是因为这两大眷族在讨伐黑龙的时候,将自己眷族内的绝大多数强者都葬送在了那场战争当中。

以至于眷族内只剩下了大猫小猫两三只,从而让洛基眷族和芙蕾雅眷族捡了个便宜。

要不然,以宙斯眷族和赫拉眷族的配置,整个欧拉丽绑在一起也不够这两个眷族打的。

但是,出乎所有神明意料之外的是。

路克最终还是选择加入了赫斯提亚眷族。

至于原因,根据路克所说,在他落难的那段时间里,整个欧拉丽,只有赫斯提亚愿意卖给他点吃的东西.

还有就是,赫斯提亚做的炸薯球,味道真的很好吃!

路克竖起了大拇指。

但正是因为这个大拇指,差点没让众神心态爆炸,炸薯球我们又不是不会

咳咳,赫斯提亚那个无能的蠢货!

要眷族成员没眷族成员,要驻地没驻地,作为天界下来的神明,整天寄生在自己的神友家里混吃混喝。

最后被忍无可忍的神友赫菲斯托丝一脚踹了出去,落魄的只能去炸薯球打工赚钱来养活自己。

结果,就这么一个只会炸薯球的蓝丝带。

凭着一道炸薯球将英雄给俘获了?!

凭什么啊!

众神吐血三丈高。

虽然他们心里也清楚,路克这一选择是为了报答当年的恩情,这也是英雄固有的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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