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策,伏望圣阅。
一、立新法以绝奸吏欺隐。
严四柱,增三簿:
除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柱清册”外,令州县另造《仓廪实存册》《驿站、河工等专项支用册》,三册互核。若仓无粮而账有数、工未兴而银已销,即锁拿主官,彻查到底。
限时段,设限期:
钱粮亏空,自泰顺元年后始行严查,以减其阻。泰顺元年前之重大亏空,分河工、军需、仓储等专项,犹续行追查,涉证据确凿之官员,以‘专项补欠’之名责其补足,设宽限期,期间不主动补足者,方惩之。
定火耗,统筹拨:
立定比例以征火耗,所收之银悉输国库,统筹分拨,以供地方公务开支。
二、立规制以杜弊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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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黄铜钦天尺:
造户部制式铜尺,刻“两、钱、分、厘”于其上,配钦颁砝码。查库时速核纹银,破灌铅、掺铜等弊。
定朱墨双色账:
岁入朱笔列,岁出墨笔载,篡改者易露破绽。
铅封分段押运:
解送钱粮,于银箱封口处灌铅,并铸“户部监制”字样,启封需户部特制熔铅匙。每百里换押运官兵,交接之际,验铅封、称重,签连环甘结,后队为前队作保。
三、用奇兵以破官场护符。
赏首告,拔寒微:
有下官、胥吏首告上官贪腐者,一旦查实,当予重赏,甚者可代上官之职。
赦师爷,掏底账:
钱谷师爷非朝廷命官,献密账者赏银遣归,抗命者以同谋论处。
调南人,查北账:
自闽、粤选精通账事幕僚,组“钦差稽核队”,跨省查账,防其勾结。
四、借天威以慑群僚。
示赃官,慑百官:
贪官之罪刊于《邸报》,布告天下,使官员传阅。编《钱粮弊案录》,颁之州县,列为官员考成必读之书,诸官结合案例撰防贪策论。
绘赤字,令战栗:
制《钱粮亏空图》,以异色标诸省亏空状,红者示重,蓝者示中,墨者无亏,令疆臣战栗。
树清官,破朋党:
树立清官模范,促使效仿,扬清激浊。
伏乞圣上圣鉴。
臣姜念诚惶诚恐,顿首谨奏”
姜念此次所献“敬陈清查钱粮亏空四策”,实则内含十二条计策,只是将这十二条计策归类为四策。
姜念对泰顺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