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士。他们部落原的族长一般都是由族中的勇士担当的,在一些小部族里,如果一个族长老了,又没出息的话,那他就要找族中的勇者把位子让出去,少数民族的部族,绝对不能让一个无能力的人当族长!如果这位族长不这样做,那勇士可能就会杀了他,而夺得他的族长位置。
当初,女真人抓住了猛兽,但死活没舍得杀了他,就是因为猛兽是一个勇士,一个战斗力强大的人。如果不是这样,他早就死了。
以赵榛大宋亲王的出身,加上他个人的武力,一旦打出了威名,打出了气势,那他夺取契丹人、渤海人和奚人等部落的权利,去灭金国。其实并不难办,也不算奇怪。这一切只在于你去不去做,只要做了,就有可能成功。
“你有十足的把握击败金军吗?”无错小说网不跳字。诸葛英问赵榛。对此,赵榛沉吟了一下,然后道你也学过兵法,当刀兵之事,何来十足把握之说,但我有十足的信心!”
诸葛英深吸了一口气,道记住你的承诺,我就和你一起赌下去,我要当上将军,你在实现我的愿望前,不准失败!”
工匠兵工厂管事来了。赵榛笑道你们做的很好,几天的工夫,你们已经把事情办下来了,还有事么?”兵工厂管事忙拜首笑道王爷,小的来是禀告您,下面的人已经把王爷的神奇兵器打炼出来了!”
赵榛目光闪动,笑道在哪儿,拿上来!”赵榛光有短兵光华双剑,没有合适的长兵器。常常一场战斗下来,他的纯铁长枪先报废了。所以就需要他有一把的强兵!此点就和吕布的方天化戟!李元霸的八棱紫金锤,等等绝世高手都拥都绝世神兵是一样的。
两名健壮的工匠抬着赵榛所要的神兵利器来了。这把兵器的长像应该还算是一把枪,长度大约一丈,枪尾是一截巴掌长带着血槽的尖刺,枪身上留刻着的竟然是贯穿整个枪身的几条放血槽地纹路,如此巨大的几条血槽,足可以瞬间放干一个成年人全身的血。在枪的头部,马尾鬃毛制成的缨子穿在枪头下,枪缨之上是一截小臂长的枪刃,那枪头有些大,带有无数倒回刺钩。整杆枪由于是合金钢,加入了各强韧硬度的金属和稀有元素,让神枪通体呈现紫金色的光茫,当真是好一把神兵利器!
其实这把枪是分两部分的,那枪头是和枪身是可以分开来的。这是个没有办法的事情。因为赵榛上战场撕杀,主要靠的是长兵器,万马群中拼杀破甲穿盾,十分耗费武器刃口,就算是合金枪头,也总有磨损的出问题的时候,所以,可以替换的枪头是必须的。
赵榛画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