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算坐下来的了,因为站着锻炼的时间足够了。
“在北京,名门望族、红色权贵、超级富豪等多如牛毛,喜欢小周的人很多,在这些女人当做,我虽然长得最好,但是我的家世以及才情并不是最优秀的。”孙玉说着看向刘樱的脸,想看看她的表情会如何。
刘樱简直不知道自己的表情该如何,因为她的思维还沉浸在很多女人喜欢小周的震撼中!平心而论,小周长得是一种清俊的帅气,带有淡漠的气质,很是吸引人。但是,有喜欢的就会有不喜欢的,有人就是容易被小周那种乍一看冷漠的神情吓到。
而且说起英俊,并不是英俊到风华绝代那种,刘樱见过的,不说林子枫林总裁两兄弟了,就程砚、沈永明,在五官上都比小周要好。这么比较起来,小周并不是特别帅,为什么这么多女人喜欢?
看了一阵没看出刘樱有什么表情,孙玉有些失望,于是解释道,
“当然,小周并不是最英俊的,也不是最优秀的。但是,在京城那一带,他是最讨喜的。因为他能干,能干到什么程度呢?小小年纪就能自己创业赚钱,而且身手很好,曾经打遍京城,也因此救过不少美人。你想想,有多少美女喜欢英雄?有多少美女愿意对英雄以身相许?”
“他还救过不少姑娘?”刘樱语气有些低沉,可以说得上是阴恻恻的了。
看着刘樱脸上终于露出了与平静无关的表情,孙玉心中总算有了一丝快意,“救过很多。当然都不是自愿去救的,是被各种关系找上来帮忙的。但是救了就是救了,那些喜欢的人,喜欢了就是喜欢了。”
听到这里,刘樱心中没有那么难受了,还以为小周喜欢主动救人,而自己也是他无数次救人中的一次呢!
“喜欢小周的人当中,有一个长得不算很好看,普通吧,让人看着舒服的人。她是一个让我很忌惮的人,同时也是北京城里,所有女孩子都不忿和嫉妒的女人。因为她很聪明、很执着,很有才华。即使是男人,也难以和她比肩。说起来,小周很厉害,可是这个姑娘,会的东西比小周还要多!”
“你要嫁给小周,肯定得过她那一关。让我猜测一下吧,我觉得你们想结婚,估计也有点儿悬。”孙玉沉思了一会儿,说道。
刘樱听到这里,不禁暗自心惊。孙玉在她看来,美丽绝顶,家世显赫,在某些方面可以说是让自己望尘莫及了。想不到,还有个人,能让孙玉这个天之骄女也产生望尘莫及这种感觉!
到底多惊才绝艳的人,才能在相貌普通的情况下,还能艳压整个北京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