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里仍旧懵懂,江一原很耀眼,但我的仲青更好,他温润而和煦,和他走在一起都是温暖,而没有那种像要被刺伤的光芒。我看了一眼万千瞩目的江一原,他的名字对我来说仍旧只是一个毫不特殊的字符。
我这么疯狂追求江一原,其实也只是出于我的私心,出于一个不可告人的原因而已。
而其实直到如今,我仍旧不喜欢江一原,或者说,我其实从来没有喜欢过江一原。甚至可以说,在不断的接触里,我应该是讨厌他的,我讨厌他那种不可一世的骄傲,讨厌他那种对待自己不在意的人的冷漠,讨厌他那种源于有钱人的俯视感,讨厌他那种养尊处优不知人间疾苦的性格,也讨厌他的无礼傲慢。
人与人的相处很微妙,有些人是越相处越有味道,越相处越发能觉察出魅力的,每一天你都能在一个最微小的细节里发现他们的优点,但与此相反,或许有些人就是越相处越幻灭的,越相处越是发现浑身都是缺点的,比如江一原,除去他那好看的皮囊外,他的脾气可真是可以说差劲。他总是看也不看女孩花尽心思,鼓起最大勇气递给他的那些信件,而是直接当面拒收。可想而知,对待疯狂追求他的我,他自然不会有什么好脸色。
好在我不真的喜欢他,有时候这样想起来,我不免就生出些庆幸来,我不在意他,因而他的傲慢、冷漠、无礼和讽刺,都不能伤害我。
但在今天这样的日子,我又庆幸有江一原的存在,让我可以发泄我那些无处安放的负面情绪。
因而我几乎是当机立断的冲回宿舍拿了点行头,就往篮球场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