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心。
已经付出了如此之多的努力,敌人的大军也已经被击溃。若是不再抓住这个大好时机干掉assassin,好不容易得来的机会只怕又会逝去。
要再动用一枚令咒吗?
不,不需要。如果说到人手的话,这里不是还有一个吗?
在看到了岳飞那奋力厮杀的身影之后,白清炎总觉得一个真正的男儿就应当是那个样子。无论面前有着什么样的敌人,自己也应当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与其厮杀。
白清炎将龙虎大旗反手插在了自己的背后,下意识的想要去拔出长剑。但知道此时他才发现,就在刚才的冲击当中,长剑早已不知在何时已经遗失了。
去捡?不,绝对没有那个火星时间了,assassin已经开始调转马头准备逃跑,根本容不得自己有半分的犹豫。
“你的枪借我用一下。”白清炎低声说道,随后从岳飞的手中接过了沥泉枪来。
两脚一前一后,弓步站定,脊背如同猫儿扑食一般隆起。两手紧紧攥住枪杆,枪头向地。
这不仅仅只是为了给大家的努力做一个交待,不仅仅是为了给岳飞舍身救自己的行为做一个交待,也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待。
你是要当一辈子的懦夫,还是要做一瞬间的英雄——哪怕只有五秒钟?
……
assassin拨马迟疑了一下,随后依旧驱使马匹向前冲了起来。他对于自己的战力有着绝对的自信,就算干不掉那些强力的英灵,但是干掉一个人类想来还是没有多少问题的。
可是……在那个人类小鬼的身上,似乎有着不同寻常的东西。
不过犹豫什么的从来都不是孛儿只斤.铁木真的作风,当机立断才是王道。与其有那个时间来犹豫,还不如赶快快刀斩乱麻,两下子搞定了账。
这个小鬼……怎么可能战斗力突飞猛进到能打赢自己呢?在前几天的时候,自己还把他打得落荒而逃。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就算自己受了重伤,这个小鬼也绝对绝对绝对不可能伤到自己!就算他现在有勇气挡在自己面前,那不过也只是螳臂当车之举。
两腿熟练无比的一夹马腹,收到命令的蒙古战马便如同离弦之箭一般朝着白清炎冲了过去。骑兵对步兵的优势不仅仅在于他的机动性,高速冲锋的骑兵自身就是最好的武器。
仅仅只花了五秒不到的时间,assassin就冲到了白清炎的面前,雪亮的马刀顺着惯性就向白清炎的脖子划去。
这回看你还死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