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当日,四国共同发表的声明指出:缔结上述条约,不能认为美国同意委任统治条款。
这表示美国不受凡尔赛体系约束
这简直是令人啼笑皆非,美国人提议召开会议,美国人主导签订条约,结果美国人不受条约控制!
还能再双重标准点吗?
有这样的珠玉在前,秦致远就不对这个劳什子“华盛顿会议”抱任何期待,同时又因为《排华法案》的存在,秦致远肯定不会踏足美利坚,这也就给尚未召开的“华盛顿会议”蒙上了一层阴影。
说到《排华法案》,关于这个法案到底应不应该废除,已经在美国形成两种社会思潮,正在不停地展开辩论。
主张付出《排华法案》的议员都是和兰芳在某种程度上有关系的议员,这些议员虽然没有直接和兰芳打交道,但和兰芳在美国开设的企业有很多往来。
与此同时,坚持《排华法案》的议员更多,而且他们的势力也更强大,甚至包括总统威尔逊在内。
没看错,也包括提出过《十四点》的威尔逊在内,这家伙确实是“诺贝尔和平·奖”的获得者,同时也是个不折不扣的种族主义者。
有个问题说起来很搞笑,做炸药出身的诺贝尔居然设置了一个“和平·奖”,这什么意思?
嘲笑?悔改?又或者是某些人试图彰显存在感的阴谋?
鳄鱼的眼泪。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