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疯人院显然是个隐喻。这隐喻在当时看来便似乎太浅显,何况今天已经有不少人看过了《肖申克的救赎》和《楚门的世界》;当然,有些人会愿意扯上《看上去很美》,姑且算它一个吧。
麦克墨菲显然是个混混,而且有点小聪明,靠着装疯卖傻躲避了牢狱之灾——虽然代价是被送进了精神病院;护士长拉契特显然是个好人,道德上完美无缺,是个完美的制度与即成世界的捍卫者。影片最后小混混墨菲成了英雄,而“该院最好的护士”拉契特却是个地道的恶魔。这有点黑色幽默的味道。
实际上,抛去各种影评和溢美之词给我们戴上的有色眼镜,我们可以感觉到,是“疯人院”这个环境成就了麦克墨菲,因为他若在一个相对正常的环境里,他能做的事就只有“至少五次因闹事被逮捕”——无论以他所处的时代或者我们现在的眼光来看,这样的人都无法被称为英雄。但恰好他被送进了疯人院,他不安分的性情,让他打破的制度恰好是那么不合理——而我们可以想见,以他的性情,合理的制度他也会打破的。所以,可谓是“时势造英雄”,麦克墨菲被人称道的英雄主义色彩似乎并没有我们想象的那么浓烈,而所谓的“殉道精神”更是有点生拉硬拽。
但是,毕竟麦克墨菲是作为一个被艺术化、夸张了的形象出现在影片里的,从戏剧效果的角度考虑,麦克墨菲的流氓气与护士长拉契特的道貌岸然形成的强烈对比,很能让人留下深刻印象;而且,我们应当可以看到的确是他的这股与众不同的流氓气,让他对制度——他才不管这制度是好是坏,只要这制度限制了他——无比憎恨和对自由极度渴求,让他对生活充满激情,让他尝试“飞越疯人院”。如此便够了。何况鲁迅他老人家的那句“对手如凶兽时就如凶兽,对手如羊时就如羊”也能为他开脱不少。一个执着于“费厄泼赖”的道德完人,有多少激情来抵抗不自由、来面对如潮的不讲究“费厄泼赖”的敌人?只有流氓才能对付道貌岸然的卫道士,这似乎是我们不得不面对的事实。若麦克墨菲是个道德高尚并有极高觉悟、已经自我觉醒的很有境界的正人君子,我会以为我是在看一部长春电影制片厂出产的片子。
关于护士长拉契特的评价,相对而言,似乎可以简单很多。很多人认为她是个恶魔,这大概是没错了。但试图通过举她大声播放音乐来“折磨”病人、在病情讨论会上揭病人伤口等例子来证明这个结论,则显得有点太过简单了。若她这个角色如此单薄,如何让她的扮演者路易丝?弗莱彻获得当年的奥斯卡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