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法治思想与我的有所不同。”李善长毕竟是古典法家门徒,他的法治是对法家思想的重新解析,只是比较偏向于律法这一块。可以说,他的法治思想,已经和陈景恪最初提到的法治关系不大了。而陈景恪的法治,就单纯是从律法角度出发去定义的。对此,方孝孺并未感到意外。他就是在陈景恪的引导下,才进入唯物学殿堂的。李善长在他的指引下,弄出法治思想是很正常的。但也有很多解释,让方孝孺感到心惊肉跳。比如军队,非一家一人之军队,而是万民的军队。军队来自于人民,责任和义务是维护国家安全,保护天下万民。至于效忠天子,对不起,没有写。但陈景恪又不是铁头娃,自然不会作死。他在后面补了几句,君主是国家领袖,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拥有对军队的绝对统治权。而军队要保持纯洁性,必须直接归君主统治,其余人不得染指。但即便如此,也有点大逆不道了。皇帝不追究倒还无所谓,要是追究起来,少不了断头台走一遭。方孝孺一方面感叹于陈景恪的胆量;另一方面也为朱元璋和朱标对他的包容,感到不可思议。事实上他却不知道,陈景恪也是通过一件件事情,一步步取得朱元璋的信任的。当然,最根本原因还是他从未否定皇权。反而在某种程度上,论证了皇权存在的必要性。毕竟,国家总是需要一个最高统治机构的,而机构又需要一个最高领袖。除了皇帝,还有更好的办法吗至少目前没有,不是吗。至于以后会不会有,那是以后的事情。非但如此,他还将皇帝的利益和万民的利益联系在了一起。皇权想长久存在,就必须保证万民的利益。而万民力量弱小,需要有一个强者来带领他们保护自己的利益。只有皇权才能做到这一点。这个理论在二十一世纪看来,相当的扯淡。皇帝就是最大的剥削者,怎么可能真的会去保护万民的利益然而在当时,确实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这种思想可是被所有人认可的。王朝想要长久,就必须保证民的利益。只不过,在不同的时期‘民’所指的群体不同罢了。但在明朝,民指的就是天下众生,不是某一个特定群体。陈景恪利用这一点,在这句话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拓展。最终将皇权和百姓的利益联系在一起。只要皇帝相信了这一点,剩下的事情就简单的多了。朱元璋是否相信,陈景恪不敢确定。但他敢肯定,朱标和朱雄英是信的。——这些大的框架,有的陈景恪自己已经完成了论证,有些限于阅历不够无法完整的论证。尤其是很多论证,和华夏传统思想融合不够完美。找方孝孺过来,就是希望能获得他的帮助,完成最后的论证工作。不要小看了这一
第351章 社会模型(4 /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