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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0章 人权的二象性(4 / 7)

的时候,《大同世界》发行了。

他第一时间就买了一本回来研究。

前两篇的立意确实很宏大,然而他却非常无感。

对他这样务实的人来说,什么宏大立意都是虚的。

而且他压根也不信,真的有人能如此无私。

他更想看的是,陈景恪构建这些立意的基础。

也就是法礼基础是什么。

这才是了解陈景恪,了解新政,最关键的地方。

所以在看完前两篇之后,他毫不犹豫的翻到了第三篇。

名字非常简洁,就两个字:

人权。

杨士奇不禁眼前一亮,他有种预感,自己想要的答案或许就在这里。

连忙俯首读了起来。

这篇文章正如标题,就是讲人权的。

简而言之就是再说,人作为人应该享有哪些最基本的权力。

这些权力,又是谁赋予的?

陈景恪一如既往先是讲了历史。

点出古人对人权的认识很浅薄,认为生命是血脉赋予的,人权也是血脉赋予的。

和你血脉相连的人的权势,决定着你的权力。

奴隶的儿子是奴隶,权贵的而是是权贵。

前三十年看父敬子,后三十年看子敬父。

这都是血脉赋予人权的体现。

在这种法礼基础下,诞生了宗法制度,宗族、父母对子女拥有绝对的领导权力。

但这个理论,却忽略了‘天’的存在。

天地才是承载万物的基础,也是天地孕育了万物。

人也同样是天地孕育的精灵。

既然是天地所孕育,那天自然也会赋予人最基本的权力。

也就是‘天赋人权’。

那么天都赋予了人哪些权力呢?

首先是生命权,这永远是排在第一位的。

其次,作为人享有最基本的人格。

所有人也都必须要尊重人格,因为这是天赋予人的权力。

……

接着,陈景恪又用大篇幅论证了天赋人权这个概念。

看到这里,杨士奇激动的连连拍桌子,找到了,终于找到了。

天赋人权。

仔细回想陈景恪的政策,大多都是在给万民松绑,给予万民更多的权力。

其中表现最明显的,就是废奴法案和雇工法。

其实站在朝廷的角度来看,这两个法案可有可无。

不,更准确说,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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