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老谋子和冯裤子,一个能打的都没有啊!?
于是,第二部神作,以及第二位陈姓大导出现了。
港岛导演陈可辛的——《投名状》。
合拍片!
港岛人主导,港岛人证明他们比内地强的又一次机会。
然后,又赔了个大的,比《血馒头》赔的还狠。
(网络数据不准,我的准。)
这部戏怎么说呢?
从它出来那一天开始,就不是为了赚钱去的。
总投资3个多亿!注意,不是像陈诗人那种拍到一半超支,也不是像老谋子的《英雄》,有米拉麦克斯的海外市场托底,可以使劲挥霍。
《投名状》从立项开始,就是拍给国人看的,只有两岸三地的华语市场支撑。
人家也是从一开始就打算好了,投3亿!
也正是因为先有3亿的投资,才有心思把李连杰、刘德华、金城武三大男星都请来。
那3亿的投资是什么概念呢?
一般来说,电影靠票房回收成本,票房要是投资额的三倍多一点才行。
《投名状》的3亿,至少要9到10亿的票房才有机会保本儿。
而那个时间节点,内地历年的票房冠军都没有超过3亿的。
也就是说,出品方港岛的寰亚,还有内地的保利,从一开始就知道赔钱。
而且从一开始,就玩命的花钱!
导演用陈可辛,那是因为陈大导刚刚在好莱坞拍了一部《情书》,正如日中天。
演员用李连杰,也是在好莱坞打出名号,没有比他更贵的。
除此之外,编剧用九个,两岸排得上号的编剧从前往后数都请过来。
设备?设备必须和好莱坞看齐,而且是单机位慢慢拍。
群演一天的盒饭就吃几十万,有钱就是任性。
服装道具没有一样不是精中选精,就是一个贵,就是一个好。
表面上说,是为了振兴港片,加强陆港同仁的深度合作,重振港岛电影。
结果确实拍出一部经典,即便十几年后,依旧被很多人追捧。
可特么赔的比陈诗人还狠!
而且不光赔了钱,也葬送了合拍片的大好前途。
从那之后,再没有一部合拍片成为经典之作。
倒是内地电影人学到了技术,积累了经验。
先后涌现出了《疯狂的石头》、《泰囧》,以至于后来的《捉妖记》等一大批具有商业价值的好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