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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迟了起床,眼看上学会迟到。
我二话不说飞快梳洗,匆忙地穿好校服,套上领带,早餐也没吃便赶紧上学去了。
我家和学校相距有一段距离,平日我要步行十分钟到小巴站,然后搭小巴前往学校。今天,由于晚了起床,时间上赶不及了,唯有乘搭计程车。我们家不是很富有,我的零用钱很少,最近又没到电玩店打工,这个月省下来的吃饭钱,今天要用来支付昂贵的计程车费。
学校里的规矩:若同一学年迟到三次,便要被记缺点,之前我已经有两次迟到的纪录,这次说什么也不能再迟到。
都怪母亲没有叫醒我,害我迟到。
甫踏进计程车,我即告诉司机学校的名字,司机看到我赶忙的模样,明白我是赶上学,二话不说就按下收费咪表,脚踏油门绝尘而去。
「喂,学生哥,赶上学呀?」司机向我搭讪。
「对。」我简单地答了一句,然后补充道:「请你快点,我怕会赶不及。」
「哪用担心!保证十分钟即到。」司机满怀信心地说,「又是去那间学校吗?真巧,我也是刚从那里来。」
「是吗?」我看看手表,还有十二分钟,时间应该刚刚好。
总算放下心头大石,我安心地把身子靠向椅背。忽然,被什么东西硌了一下,我下意识地把身子挺了挺,回过头来看背后的椅子上有哪种东西。
是一部粉红色的手机,就在我的身后,看上去似乎是有人不小心弄丢了的,应该是个女孩子。
我拾起手机,向前面的司机说:「司机大佬,有人遗下了手机在你车上喔。」
司机一边打着方向盘,一边从后照镜里看着我,说:「哎呀,应该是刚才的客人留下的。我记得她是个女生,还好象满漂亮的。上学还搭计程车,家里应该很有钱。哥仔,你上学也搭计程车的啊,家里一定很有钱了?」
「哪儿的话!要不是赶上学,我才不会搭计程车。为了这趟车费,我这个月也要节衣缩食呢!」我苦笑,然后说道:「司机大佬,这部手机怎么办,是不是由你来保管?你会把它交到警署,让它物归原主对吧?」
「哎呀,麻烦得很啦!我要搵食(谋生),哪有空去警署?还是这样吧,哥仔,你先保管着,待放学后再去警署交还吧。」
就是这样,我负责暂时保管这部手机。
它的主人是谁呢?看上去是个女孩子没错,不会有哪个男孩子喜欢用这种颜色的。路上,我禁不住